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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积分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4 16:41: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加强学生诚信意识的养成教育,培养有教养、有本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好学上进的积极性,并为各类评优、评先及毕业推荐等工作提供定量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培养诚信学子,培育诚信风,建设诚信校园。

二、运行机制:

学生诚信积分管理实行以辅导员为实施主体,任课教师密切配合,其它教职员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参与的全员管理机制。

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对优秀学生给予表扬,对犯错误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向学生辅导员提供《诚信积分存扣分申请单》反映学生的行为表现情况。

辅导员根据教职工反映学生行为的实际情况,根据《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诚信积分管理办法》开展学生诚信积分存、扣分工作。诚信积分存、扣分应力求体现测评体的科学性、评议内容的导向性、测评对象的可比性、测评方法操作性和测评结果的客观性。

学生诚信积分是学生参与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评优、评先活动的定量依据。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同时做好在同学中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

三、操作流程:

1.学生诚信积分的记录办法

1)学生诚信积分存、扣情况由辅导员在学生个人信息电子档案中即时进行记录;

2)诚信积分记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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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诚信积分监督机制:

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学生都可通过受权码在校园网中查询个人的诚信档案资料。同时,辅导员必须及时告知学生诚信积分的存、扣分情况。

四、评价实施办法:

1)入学初,学生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可获得每学年600分的基本诚信积分。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积分管理办法》,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表现进行诚信积分的存、扣,每学年期末进行总评。

2)根据学生的诚信积分情况,每学年学校认定学生诚信等级,并作为学生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A级——(800分以上,且没有任何不良记录)优秀

B级——(750-799分)良好

C级——(600-749分)一般

D级——(600分以下)不及格

3)学生诚信积分存、扣分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规定及奖励办法》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试行)》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管理规定》

、诚信积分的使用:

1.凡诚信等级达到A的学生方有参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级及其以上级别奖项的资格。

2.诚信等级达到B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学生干部竞聘,在竞聘中优先考虑诚信积分得分高者。

3.学生诚信积分将如实记录本人的诚信积分档案中,在择业时供用人单位参考。同等条件下,诚信等级高的学生将优先获得就业推荐机会。

4.诚信等级为C及以下的学生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优活动。

5.诚信等级为D的学生比例达到或超过10%的班级将取消参评当年度的级先进班集体,级先进团支部等各类优秀集体的评选资格。

6.诚信等级为B以上的同学,才有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获得参加业余党校学习的资格。

7.诚信积分三年总额低于1800分者,将被视为思想品行成绩不及格,不予毕业;因诚信积分不合格而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毕业离校后三个月至学籍年限内,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出具其在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鉴定意见,填写《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积分补录申请表》(见附件),由二级学院审核,经校学生工作部(处)和教务与实训管理处审查,领导批准,可办理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诚信积分存、扣分细则

1.诚信积分存分细则

存分内容

分数

备注

各类学习技能竞赛奖、文艺体育竞赛奖、论文、科研成果、创造发明奖、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国家级

200


省级

150


市级

100


50


二级学院级

30


全国非政府性组织

100


自治区非政府性组织

50


柳州市非政府性组织

30


各类奖学金

国家级

200


省级

150


市级

100


50


综合奖励(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社团干部以及竞赛获奖等)

国家级

200


省级

150


市级

100


50


二级学院级

30


全国非政府性组织

100


自治区非政府性组织

50


柳州市非政府性组织

30


存分内容

分数

备注

安全文明/星级宿舍宿舍加分标准

(宿舍成员)

学校五星级宿舍

50/人/


学校四级宿舍

40/人/


二级学院级优秀宿舍

30/人/学期


获得技能等级证书

计算机等

级证书

计算机专业

三级

50


二级

30


一级

10


非计算机专业

三级

80


二级

50


一级

30


英语等级

证书

英语专业

六级

100


四级

80


三级(B级)

50


非英语专业

六级

120


四级

100


三级

80


三级(B级)

50


专业技能

等级证书

高级证


100


中级证


80


初级证


50


存分内容

分数

备注

积极

参加

社会

服务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含

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志愿者协会、护校队、记者团、二级学院分团委、二级学院学生会、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勤工助学队伍、自主管理委员会、易班工作站,各学生社团组织的正、副职学生干部

优秀

100/学年

按学期由所在组织的指导教师提出考核评价意见进行考核。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参照最高职务加分,分数不累计。

良好

80/学年

合格

60/学年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含

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护校队、记者团、二级学院分团委、二级学院学生会、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各学生社团组织(如勤工助学队伍、自主管理委员会、易班工作站)的主要委员或成员、班团委员、学生党支部委员、宿舍长

优秀

80/学年

良好

60/学年

合格

50/学年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一般干事、学代会代表、团代会代表

优秀

60/学年

良好

40/学年

合格

30/学年

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或其他社会(校园)公益类服务(培训类活动中的学生观众不能算“服务”,可按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计分),受助学生完成每学年的义务工时不列入此项加分


40/次

拾金不昧或见义勇为行为受到学以上表彰

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200/次


积极献血或爱心捐助


200/次

每学年只能加分一次

学年9月底前及时缴清学费


80/学年


办理缓缴学费者在本学年3月底前缴清学费


80/学年


学业成绩进步(班级排名进步5-10名)


80/学期


学业成绩进步(班级排名进步11-15名)


120/学期


学业成绩进步(班级排名进步16-20名)


160/学期


学习纪律表现比上学期进步

(迟到或旷课次数减少10次以


80/学期


学习纪律表现比上学期进步

(迟到或旷课次数减少20次以


150/学期


严守诚信承诺,一学年内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100/学期


 

2.诚信积分扣分细则

序号

扣分内容

分数

学习

纪律

迟到、早退/次

-10/次

旷课/次

-20/次

违反课堂纪律,大声喧哗

-30/次

在课堂上不尊重老师

-30/次

无故不参加学统一安排的实习活动

-50/次

考试作弊 

-100/次

在课堂上吃早餐、零食等    

-30/次

每学期末不按时对当学期所学课程进行学生评价

-2/科目

 

 

生活

行为

 

 

 

 

 

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无故不按时交纳/学年

-100/学年

借款、借物到期不归还

-2/天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00/次

高空抛物、故意制造混乱,扰乱校园正常秩序

-200/次

不按时休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100/次

恶意毁坏公物

-100/次

在学校非指定吸烟场所抽烟

-80/次

举止不文明、男女交往不文明

-50/次

故意破环境卫生,乱扔垃圾、烟头,随地吐痰

-50/次

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宿舍

-100/次

浏览非法或不健康网站,在网上散布谣言和其它不良信息

-100/次

辱骂他人,不尊重师长、学校工作人员以及同学

-50/次

使用违规电器,具体包括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杯、电热毯、电暖炉、电冰箱、煤气炉、电炒锅、电火锅以及安全数低、易发生触电和火灾的电热器具。

-300/次

序号

扣分内容

生活 行为

 

私接乱拉电线、偷电、破坏热水

-100/次

无故夜不归宿

-100/天

星期日星期四23:30以后;星期五星期六24:00以后,无故晚归者

-50/次

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

-50/次

在公共场所奇装异服,衣衫不整,穿拖鞋进入教学区

-10/次

在安全文明宿舍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宿舍”,或在宿舍内发现烟头

-20/人

在接受各类检查工作中态度恶劣,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或违反校规时不听劝阻

-100/次

违反《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不文明行为

-20/次

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不服从学校相关的车辆管理办法  

-50/次

被评定为学校不合格宿舍

-20/人/次

课外

活动

参加统一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包括团组织生活、报告会、主题班(团)会、各种大型集会等)无故迟到或早退

-10/次

无故不参加统一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包括团组织生活、报告会、主题班(团)会、各种大型集会等)

-50/次

学生不参加学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不履行义务

-30/次

通过学校易班、微时空等学生活动公共平台抢票参加活动,未办理请假或临时放弃报备手续

-50/次

受助学生未按规定完成每学年30小时义务工作

-100/学年

个人

信息

注册后,电子信息档案个人基本资料不准确或虚假,又不及时更新、维护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50

(1)存分细则中获得技能等级证书”项目,按照最高标准存分,不累计分值。

(2)存分细则中“各类学习技能竞赛奖、文艺体育竞赛奖、论文、科研成果、创造发明奖、报刊杂志发表作品”、“综合奖励”和“各类奖学金”三类项目中,同一年度同一赛项或奖励,按照最高标准存分,不累计分值;不同赛项或奖励则可累计加分。其他存分项目可累计加分。

(3)扣分项目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扣分,可累计分值。

4)教职员工出具《诚信积分存扣分申请单》应该客观、真实。

5)辅导员在存、扣分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存、扣分条件的行为表现一律不得随意存、扣分。

 则

(一)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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