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要求
1.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
2.凡我校的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均应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因家在本市或确有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并遵守有关规定,承担有关责任和义务。
3.学校对学生校外住宿实行审批制度。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的审批,并报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备案。
4.二级学院应向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说明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等,严格控制学生校外住宿,并负责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
1.家庭住址为柳州市区;
2.因身体、精神状况不适合居住学生集体宿舍(须有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3.其他特殊原因。
三、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程序
1.书面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宿申请表》;
2.家长同意并签字确认;
3.辅导员复核,二级学院审批 ;
4.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备案。
5.申请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如实写明个人基本信息、校外住宿原因、拟住宿地情况);
(2)相关证明材料。如在校外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租房契约(出租屋须有派出所的出租许可证)。
四、学生在校外住宿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学生在校外住宿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同时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不得从事影响学校形象的活动,不得影响学生本人在校内的学习和集体活动。凡在校外住宿而引起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一切伤害责任事故,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经常保持与所在二级学院的辅导员或同学联系,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学习、生活等状况。若在校外住宿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时,必须及时通知家长、辅导员。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本学院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了解学生校外住宿期间的情况,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并建立校外住宿学生档案。
五、学生校外住宿的办理时间
1.每学年结束前两周为集中办理校外住宿申请审批手续,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通知。为便于宿舍管理和财务收费管理,申请校外住宿期限以整学年计算。
2.校外住宿的学生如需回校住宿,应在每学期开学前1周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回校住宿手续。
六、附 则
1.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