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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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净化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教育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的行动指南。
第二章 学生行为规范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一)爱国爱校,遵纪守法
1.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反动言论。
2.不酗酒,不赌博,不吸毒,不打架斗殴,不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参加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参加传销组织,不浏览黄色和反动网站。
3.热爱学校,维护学校的利益,爱护学校荣誉,牢记“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的学校精神和“志当高、学当勤、能必强、技必精”的校训,立志成才。
4.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种管理制度,遵守学校对学生宿舍、教室、实训(验)室、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食堂、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
(二)诚信友善,举止文明
1.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尊老爱幼。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虚礼让,扶残助弱。
2.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果皮、纸屑、塑料袋等物,不乱倒垃圾或饭菜,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
3.讲普通话,自觉使用“您好”、“再见”、“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文明礼貌用语。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绿地、花草及植物。
5.拾金不昧,不贪图便宜,拾到他人财物要及时归还或上交,未经许可不动用他人的物品,不私拆他人的信件,不翻阅他人的手机、日记。
6.尊敬父母长辈,听从父母教导,经常向父母汇报在校思想和学习、生活情况,在家要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7.团结同学,互相尊重,不拉帮结派,不组织、不参加同乡会组织。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男女交往,言行适度,举止得体,自重自爱。
8.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言行一致,严于律已,说话和气,待人热情,尊敬师长,乐于助人。遇见老师要主动问好,师长进入学生宿舍,应起立欢迎。
9.仪表庄重,着装整洁,不浓妆艳抹,不留怪异头发,不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实训室、图书馆、办公室、会场等公共场所。
10.不得在教室、实训室、图书馆、办公室、宿舍、会场等公共场所吸烟。
11.服从学校对学生的诚信管理,关注自己的诚信记录,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个人诚信银行积分应在1800分以上。
(三)热爱劳动,勤奋学习
1.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受资助学生应按规定完成一定工时的义务工。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注重创新能力培养,自觉加强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训练,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选修等课程学习任务。
3.坚持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积极参加早锻炼、课外活动和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4.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按规定完成120活动分,提高自己综合素质。
第二部分:特定活动或场所
(一)开学
1.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2.及时填报、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3.按时领取教材,打扫宿舍卫生,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按规定交清学杂费,需办理资助手续按资助政策办理。
5.制定学期学习、工作计划。
(二)军训和升国旗
1.新生入校,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接受国防教育,参加队列训练、内务整理等活动。
2.在军训中要遵守军训条例,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一切行动听指挥,认真接受军训考核。
3.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按规定参加升国旗仪式,升国旗、奏国歌时要面对国旗,原地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三)上课(包括实验、实训)和下课
1.上课时,必须提前进入教室、实验(训)室,做好上课准备。
2.不带食物和宠物进教室、实验(训)室,不穿拖鞋和背心进教室、实验(训)室。
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迟到,应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实验(训)室。
4.课堂上不玩手机,不打瞌睡,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5.上课提问要举手,回答问题要起立。
6.上、下课时,应起立向老师致敬。
7.专心听讲,做好上课笔记、实习日记,写好实习报告,完成布置的作业。
8.下课离开教室、实验(训)室时,整理桌椅、工具等,保持干净、清洁。
9.遵守实验(训)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操作。
(四)就餐
1.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买饭买菜,不喧哗、追逐、打闹,服从管理。
2.勤俭节约,爱惜粮食,自觉做到“光盘”,不乱倒饭菜,保持食堂整洁。
3.饭后清洁桌面,自觉将餐具拿到餐具回收处。
4.就餐时不随意占座,不要将脚跷在凳子上,不准在桌凳上乱写乱划。
5.不使用塑料袋、泡沫盒等白色污染的餐具。
6.不将饭菜带回宿舍用餐。
(五)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
1.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无故缺席,不中途离场。
2.服从会议指挥,遵守会场纪律,不讲话、不玩手机,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爱护公共设施,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
4.散会时,有秩序地离开会场,不抢先、不拥挤,避免造成混乱和意外。
5.参加集会,观看演出和比赛时,要整队入场,遵守会场秩序,不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进入体育馆、场。尊重裁判、运动员、演员,不吹口哨,不喝倒彩。
6.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文体活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培养团队精神,维护集体荣誉。
(六)自习、复习和考试
1.按规定参加晚自习课。
2.不沉溺网络,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在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自习。
3.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4.在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复习功课,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向教师打听、套取考试题。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不作弊。
(七)学生宿舍,午休和晚休
1.按时起床,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关灯(星期日—星期四,23:30; 星期五、六,24:00分),按时就寝。午、晚休时间不玩电脑游戏,不做有碍于他人休息的事情,保持宿舍的安静。
2.每个宿舍安排同学轮流值日,搞好宿舍卫生,每天按规定时间将宿舍垃圾放到指定地点。
3.不晚归,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4.不使用超过300W的大功率电器,不使用液化气,不在宿舍煮食。
5.不乱接乱拉电线、网线。
6.不大声喧哗(唱歌、放音乐、猜码),不影响他人学习、休息
7.不吸烟、打麻将、打牌、赌博、酗酒、起哄、砸酒瓶。
8.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饭、剩菜,不乱扔杂物。
9.不向窗外倒水、扔垃圾、吐痰。
10.不在墙壁上涂写刻画,不乱张贴字画。
11.不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按规定停放自行车、电动车,不乱拉电线充电。
13.不破坏消防、水电、家具、监控、门禁等设施,不私自调换床位,按规定使用校园卡消费热水、电、开水,严禁偷水偷电。
14.加强安全防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个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轻信陌生人,人离宿舍必锁门、断电,不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管制刀具等带入校园。
1.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其他事项,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
(八)图书馆
1.不穿拖鞋和背心、不带食物和宠物进入图书馆。
2.不在阅览室、自习室、书库大声讲话和接打手机,不喧哗嬉闹,保持图书馆安静。
3.坐姿端正,文明阅读,不要将脚跷在凳子上,不涂画、折页、撕割、损坏图书资料。
4.不在桌椅上乱刻、乱写、乱画,不随意搬动室内桌椅。
5.不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6.不替别人抢占座位。
7.离开时清洁现场,整理用过的桌椅。
8.遵守图书馆管理规定的其他事项,服从图书管理员的管理。
(九)信息网络
1.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不散布、传播谣言,不浏览、发布不良信息。
2.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友好诚实地交流,不侮辱、欺诈和诽谤他人,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3.维护公共网络安全,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不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4.正确运用网络资源,善于网上学习,不沉溺于电脑游戏和网络虚拟时空,不在网上进行色情活动,保持身心健康。
5.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泄漏个人信息,不随意约见网友,不参加无益身心健康的网络活动。
(十)寒暑假和毕业离校
1.放假前,按辅导员要求填报信息,学习安全注意事项;搞好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个人用品归类整理,妥善放置,公共财产按规定移交,关锁门窗,熄灭电灯。
2.毕业时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参加毕业季活动,文明离校。
第三章 学生行为管理
1.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辅导员、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行为的指导者和监督者。
3.学校各部门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行为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学校督导室、教务处、学工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督导与检查工作。
4.学生违反本《办法》,一般进行批评教育并按学生诚信银行存扣分办法中相关条款给予扣分处理,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根据《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1.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