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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我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2013—2014学年度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学院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厅《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1、2012、2013级在校、在册学生。(2011级已离校就业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不列为此次认定对象)
二、时间安排
1. 2013年9月5日—9月20日。各系组织学生在广西学生资助网“高校贫困生申请”栏中进行贫困生申请,并打印有效申请表;
2.2013年9月21日—9月30日。各系民主评议、审查、公示3个工作日,完成在区资助网上录入认定的贫困生名单,上报材料;
3.2013年10月8日—10月20日。学院审核各系上报材料、公示贫困生认定名单5个工作日,核查网上录入认定的贫困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1.各系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执行,并按要求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家庭情况调查表中体现的数据、内容不得涂改,并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无效。认定为A(特困生)的,必须同时提供当年低保证或伤、残证或患病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认定为C(临时困难)的,也必须提供临时困难证明。
3.去年已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今年家庭经济情况未发生变化者,可不交家庭情况调查表。
4.请各系要认真、按时完成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否则将影响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
5.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各系要做好建档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提交的柳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学生申请表必须用A4纸打印,且表格为正确的网上自动生成格式方为有效(即表格左上方有“贫困学生申请表” 字样、右上方有页码;表格左下方有广西学生资助网网址、右下方有打印时间)。
2.网上申请时,指导学生做到:系部名称必须正确填写;同一专业(班级)名称必须统一,否则影响后面的统计等工作。
3.注意签署时间的逻辑关系。
4.必须按照认定时间安排,9月30日前上报材料,过期自误。

学生工作处
2013年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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